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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金堂县一公司无证经营冷链食品并处罚金266万余元

2021-03-31 14:54   浏览量:10824   来源:中国食品报网

  中国食品报四川报道

  四川省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“春雷行动2021”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中,依法查处了一起违法生产经营冷链食品案件。案件中,当事人在未取得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雇佣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人,采用来源不明的原料生产冷链食品并从事经营,且生产流程极不规范,生产、销售全无记录,成品的出厂检验更是无从谈起。3月29日,该局执法人员在充分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前提下,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:没收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,并处罚金266万余元。

四川金堂县一公司无证经营冷链食品并处罚金266万余元

 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2020年12月23日,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中,执法人员在位于金堂县赵镇街道的该公司经营场所内,检查发现该处存放有大量干牛鞭、湿牛鞭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冷冻牛筋等原料和白煮千层毛肚、牛蹄筋、牛鞭花等定量包装成品,以及大量塑料包装袋。同时,厂房内还摆放有真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,并建有水泥浸泡池等设施。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以及采购原料的进货查验相关材料。执法人员对上述场所、设施、食品原料、成品及包装依法强制查封,并展开调查和抽样检验。

经调查发现,该企业从2020年起从事白煮千层毛肚、牛蹄筋、牛鞭花等食品的生产。在生产过程中,工人均未取得健康证明;购进原料时未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;无生产记录、销售记录及相关票据;无对产品进行杀菌、消毒的工序,生产完成后也未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或送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。

四川金堂县一公司无证经营冷链食品并处罚金266万余元

  该公司经营者为获取经济利益,明知国家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相关规定,仍然违法从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活动,并且没有遵守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相关要求,构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。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原料干牛鞭377.3公斤、湿牛鞭26.2公斤、冷冻牛筋325公斤,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共计24万余元。针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,3月29日,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下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依法没收该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原料,并处罚金266万余元。

  在新冠肺炎疫情威胁依然未解除的形势下,为防止新冠病毒“物传人”,该局对该公司生产场所、原材料、半成品和成品按操作规范进行了全覆盖核酸检测,并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,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,扎实推进“春雷行动2021”,维护了食品安全法律尊严,消除了重大食品安全隐患,阻断了新冠病毒“物传人”链条,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。(黄用兵 ‬记者‬叶青‬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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